王昌来

2018-03-07

主任,创始合伙人,经济法学硕士,中共党员,中国法学会会员,仲裁委员会仲裁员,南京市律协中小型律所发展指导专门委员会委员,南京市律协实习律师公司法业务培训讲师,南京市律师协会百名公司法领军人才,江苏省律师协会金融证券保险专业律师人才库成员,多年担任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和仲裁委员会仲裁员。

教育经历

      安徽大学法学院经济法学专业硕士研究生毕业,研究方向公司法。

工作经历

        安徽大学工作10年,律师执业20年,担任仲裁委员会仲裁员17年。

        2007年2月创办江苏衡圣律师事务所。

论文论著

        在《当代法学》、南京师范大学《金陵法律评论》、中国人民大学《管理学文摘》等刊物上公开发表论文20余篇。

        公司法、证券法领域代表作

      《论一人公司法律制度》

      认缴登记制下注册资本加速到期问题研究》

      《论公司股东代表诉讼制度在我国的完善

      《论证券内幕交易罪》

      《浅析证券内幕交易中的内幕信息》

      《内部人短线交易归入权若干法律问题研究     

非诉业务

        首次股票发行(IPO),新三板挂牌、运营、定增、并购重组、股权激励、转板,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设立、运营、募集、投资、投后管理与退出,企业债券发行,资产证券化(ABS),公司清算(破产清算、解散清算、强制清算),项目投资法律分析论证,PPP项目服务等。

成功案例

        重点关注高端、新型、前沿、疑难民商事案件

        1.公司证券金融保险类案件,数量比较多的分别有股权转让纠纷、公司决议纠纷、股东知情权纠纷、股东出资纠纷、股东资格确认纠纷、新增资本认购纠纷、股权回购合同纠纷、公司清算纠纷、破产撤销权纠纷等案件。

        2.海事海商案件,如近期武汉海事法院审结的YT  Transworld  Shipping  Co.,Limited与国内某市港务公司海上、通海水域船舶损害责任纠纷案

        3.票据类案件,如近期甘肃高院历时四年半审结的涉及某银行票据返还及票据责任纠纷案件。

 社会公益

        担任南京市全椒社会执行秘书长。积极参加各地商会组织的活动,为商会企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服务。

        担任安徽大学南京校友会副会长。团结组织安大在宁校友,加强联系与沟通,鼓励校友在各自岗位上尽职尽责,努力工作,为当地经济社会发展做贡献。

        积极组织律师加入中国法学会,参加法学会组织的各类征文活动,结合工作实际撰写论文,参与学术研究。

        参加安徽驻苏团工委组织的各类环保助困助残公益活动。

        在律师事务所开通免费咨询热线,安排律师值班,常年为社会提供免费法律咨询。

        积极代理法律援助案件。

        作为仲裁委员会仲裁员,积极承办仲裁委指派的案件。

        响应和配合司法主管部门开展的各类培训教育送法进高效进企业的活动,接受政府机关邀请开展各类法制讲座。

执业信条

        把别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这是最高要求,也是最低要求!

 

联系方式

电话:025—86630980

手机:17701580966(微信同号) 

邮箱:jshs8888@163.com

律师执业证号:13201199810778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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